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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慰问办法
2018-03-27 09:17  

根据学校财经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情况,对我校生病住院的离退休职工进行看望慰问,具体规定如下:

 一、慰问范围:因生病住院的本校离退休人员

 二、看望慰问标准:

 1、看望住院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次100元。

 2、原则上每人每年持慰问金看望慰问不超过四次,即每个季度持慰问金看望一次,如每三个月住院2次或2次以上的,第二次住院看望不持慰问金。

 3、出院后才告知离退处的,原则上需持出院证明方能领取慰问金。

 三、组织实施工作

 1、每次外出慰问,必须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前往,原则上由处领导牵头组织实施。

 2、慰问经费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中列支。

 3、办公室主任要做好每次慰问的相关记录。

 

 

        离退休工作处

        2018326

 

         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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