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离退休教职工:
2020年是中国关工委、自治区关工委成立30周年,为树立榜样、团结动员、激励引导广大五老和关工委干部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。按照自治区关工委〔2020〕5 号文件精神,经离退休党委、离退处研究决定,现将全国(区)推荐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本校离退休教职工中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个人。
二、奖项设立及名额
(一)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1名。
(二)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1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,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热爱关心下一代事业,具有强烈的服务青少年观念和意识。
(二)经常深入基层,密切联系青少年,积极主动地研究新情况、解决新问题,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,竭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。
(三)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和青少年需求开展工作,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,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,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,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、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方面出实招、有作为,成效显著。
(四)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5年以上的同志。
(五)原则上已荣获全国奖项的个人不再参评。
四、评选推荐程序
(一)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。离退休各基层党支部、两老协会、老年大学按照评选条件,可推荐1人。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以自荐。
(二)离退休党委、离退处根据各群团组织推荐、个人自荐的情况,以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,确定推荐人选,并予以公示。
五、评选推荐材料上报要求
(一)全国(区)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需撰写15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,采用第三人称写法,要求事迹真实具体,注意突出特点,文字简洁生动;
(二)个人事迹材料请于2020年5月14日(星期四)下午下班前报离退处办公室。联 系 人:张帆,联系电话:5896450,邮箱:372576256@qq.com
离退休党委
离退休工作处
2020年5月11日